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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至6月30日

2022年度南安文艺发展基金奖励申报启动

    本报讯 (记者 庄晓丽) 日前,记者从南安市委宣传部了解到,2022年度南安市文艺发展基金奖励申报工作已开始,时间从5月12日至6月30日。

    奖励范围包括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获省级及以上奖励,由南安市各级各类单位及个人创作出品、投资制作的,或与市外联合创作并拥有作品版权、评奖申报权和奖项荣誉权的原创文艺精品;在南安工作、生活且已满3年,新加入13个国家级文艺家协会的会员;凡个人2022年在中国内地正式出版发行的文艺专著。此次文艺创作奖励项目每年申报一次,在评奖周期内遵循“就高、补差、不重复”原则。

    其中,申报范围中的文学创作和文艺评论项目,视觉艺术类的美术、书法、摄影等创作项目向市文联申报;影视艺术创作项目向市新闻出版广电局申报;舞台艺术创作项目向市文体旅局申报;视觉艺术类的雕塑、民间工艺等创作项目向市城联社申报。

    需要注意的是,南安市文艺发展基金评审办不接受任何个人或创作生产单位直接申报的作品,所有作品均须通过上述推荐单位申报。各推荐单位要在2023年6月30日前向市委宣传部文化发展科(市文艺发展基金评审办)报送相关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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