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朝梁天监中(502—519),析晋安郡置南安郡,郡治在丰州,下领晋安、龙溪、兰水三县。南安郡初隶扬州,普通六年(532),改隶东扬州。
●南朝陈永定元年(557),升晋安郡为闽州,南安郡属之。天嘉六年(565),闽州废,南安郡仍隶属东扬州。光大二年(568),又升晋安郡为丰州(州治设在闽县,今福州市区),南安郡属之。
●隋开皇九年(589),改丰州为泉州(州治在今福州),南安郡改为南安县,建安郡改为建安县。南安县治设在丰州。
●唐武德五年(622),在旧南安郡地置丰州,治所在今丰州镇,并析南安县置莆田县。丰州下领南安、莆田两县。
●唐武德六年(623),在闽县复置泉州。武德八年置都督府,辖泉州、建州、丰州。贞观九年(635),丰州撤销,南安、莆田两县隶属泉州。
●唐嗣圣元年(684),析泉州的南安、莆田、龙溪三县置武荣州,治所设在今丰州镇。不久武荣州废,复泉州。
●唐久视元年(700),于南安县置武荣州,下辖南安、莆田、龙溪、清源四县。
●唐景云二年(711),原闽县所置的泉州改为闽州,武荣州改称为泉州,南安县隶属泉州。
●后唐长兴四年(933),王审知次子王延钧称帝,国号大闽,泉州归之。南安县隶属泉州。
●元至元十五年(1278),升泉州为泉州路。大德二年改泉州路为泉宁府,南安隶属泉宁府。不久,又属泉州路。
●明朝洪武元年(1368),朱元璋改福建省所辖的八路为八府,南安隶属福建省泉州府。
●清朝时期,行政区设置继承明制,最高一级称省。南安县隶属福建省泉州府。
●民国元年(1912),废府,实行省、道、县三级地方建制,设置东西南北四路道,南安县属南路道。
●民国十四年(1925),废道,实行省、县二级建制,南安直属于福建省。
●1949年8月24日,中国共产党在福州成立福建省人民政府。南安隶属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50年4月1日,福建省第五专署改称泉州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南安隶属泉州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专署设泉州。9月16日,又改为福建省人民政府晋江区专员公署,南安隶属晋江区专员公署。
●1955年3月17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晋江区专员公署改称为福建省晋江专区专员公署,南安隶属福建省晋江专区专员公署。
●1986年1月,实行市管县体制,改晋江地区行政公署为泉州市,南安县隶属福建省泉州市。
●1993年5月12日,国务院批准南安撤县设市。当年10月16日举行庆典活动,正式成立南安市。南安市属福建省直辖,泉州市代管。南安市人民政府驻溪美街道。
●至今,南安市建置沿续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