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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启动申报 截至5月8日

    本报讯 (记者 陈江涛) 昨日,记者从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2023年泉州市标准化工作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申报开始,符合条件者可于2023年5月8日前向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计量科报送材料。

    据悉,申报条件与对象为2020年7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已完成但还未申报的符合补助条件的标准化工作项目,包括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福建省(含泉州市)地方标准制修订主导单位,团体标准制定的牵头单位;荣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及“福建省标准贡献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标准制修订主导单位;承担组建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福建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的单位。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有关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及涉黑涉恶企业不予申报。

    申请国际标准研制专项补助的,应提交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参与制定相关国际标准的有效证明材料。申请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研制专项补助的,应提交法定主管部门批准发布该标准的文件或已正式发布的标准文本。

    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福建省(含泉州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属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海洋高新、新能源汽车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业态领域以及涉及食品安全的,具有核心专利技术的,应提交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材料,并在申请表中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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