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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政策有变

暖心护航小微企业

    本报讯 (记者 洪丽燕 通讯员 陈晓岚) 日前,福建省总工会印发《关于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南安市总工会根据本地实际加快贯彻落实,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持续深入开展“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工作,为助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根据通知,该政策执行时限将进一步延长,覆盖面、受益面将更广泛。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2021、2022年度年平均上缴工会经费低于1万元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其当年上缴的工会经费予以全额返还,每个缴费单位全年返还上限为1万元。

    此外,旧政策继续执行。即,对于2020年—2021年度尚未返还工会经费的小微企业,返还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其中年上缴经费低于1万元的单位可主动返还。2022年度未返还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继续实施主动返还,返还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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