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
567891011
12131415161718
19202122232425
262728293031
第N01版:要闻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毕业生自主创业有资助

最高可获15万元

    本报讯 (记者 洪丽燕 通讯员 蔡尚发) 昨日,记者从南安市人社局获悉,为鼓励和扶持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2023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市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于日前启动。在南安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可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时间截至4月7日。经评审获得认定的优秀项目,最高可获15万元资助。

    据悉,项目申报人须同时符合3大条件,即申报人须是在南创业的省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福建生源)在校生或毕业五年内(毕业时间为2018年1月1日及以后)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含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申报人已在南安市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并为该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等)经营者;申报人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认缴出资比例不低于30%。

    7月31日前,部门将对资格审核通过的创业项目进行分级评审。10月底前公布评审结果,按照各项目资助等级拨付资金。其中,获评省级优秀创业项目将获3万—10万元资助;获评市级优秀创业项目将获1万—5万元资助;同时获得省级和市级等次的可叠加资助。

    据悉,申报对象可在4月7日前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进行项目申报,逾期不再受理,提交信息和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材料一经提交,不得更改。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评审和资助资格,并列入诚信黑名单。

版权所有 ©2020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