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N02版:县域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2月8日起

新冠病毒相关检测项目价格下调

    本报讯(记者黄睿超)昨日,记者从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南安分局了解到,为适应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的形势需要,降低群众负担和社会成本,根据省医保局通知精神,南安再次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2月8日起执行。

    核酸单人单检方面,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单人单检价格从16元/人次降至13元/人次(含检测试剂)。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混采检测价格统一为3.5元/人次,不再区分政府组织的大规模筛查、常态化检测多人混检计费标准与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多人混检的政府指导价。

    公立医疗机构按规定开展新冠病毒抗原检测,按照“价格项目+检测试剂”的方式收费。新冠病毒抗原检测服务费价格从2元/人次降至1元/人次,检测试剂盒(含采样器具)暂按除外内容收取,实行“零差率”销售,检测总费用(含除外收费的试剂耗材)从不超过6元/人次降至不超过5元/人次。对于患者就诊过程中,由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检测试剂、患者自测新冠抗原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新冠抗原检测”价格项目费用。

版权所有 ©2020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