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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赚外快”

竟偷东家100公斤海参

    本报讯(通讯员傅华鑫记者李贵灵)岁末临近,不少商家会准备一批送亲友、客户的年货。然而,在丰州镇一家食品加工厂,一名男子却利用工作之便实施盗窃,一个月内“顺”走了东家囤的100公斤海参,提前为自己“年终加薪”。

    1月10日8时许,一食品厂的老板黄先生准备将收购的6箱海参当作年货送给客户。当他准备拿货时,却发现冷库内的6箱海参不翼而飞,被盗海参足足有100公斤,价值9万余元。

    接到黄先生的报警后,南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溪美中队迅速联合丰州派出所赶赴现场开展侦查工作。侦查中,民警发现,冷库的大门为上锁状态,门锁完好无损,被盗海参于2022年11月放入冷库,除了厂房内日常冷库进出的工人及盘点的厨师,并没有其他人接触过这批海参。

    民警对熟悉冷库的员工进行排查,但并未发现有价值的案件线索,加上案发时间不确定,侦查工作一时陷入困境。

    “海参量大,需要冷冻储藏,犯罪嫌疑人必定会快速脱手!”民警随即转换侦查方向,从销赃点入手。

    经过对案发现场附近的快递点进行摸排,民警发现,在2022年11月23日,一名可疑男子带着一箱17.5公斤的海参出现在黄先生食品厂附近的快递站内。经辨认,该名男子正是食品厂的盘点厨师陈某新(男,36岁,南安人)。

    经研判,民警进一步确认了犯罪嫌疑人陈某新的行踪轨迹,并于今年1月10日10时许将他成功抓获。在大量的证据面前,陈某新对自己从2022年11月开始陆续盗窃海参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陈某新供述,2022年11月17日,他和老板黄先生在对冻库的物品进行盘点时,发现地上有6个泡沫箱装满了泡发好的海参。“海参比较值钱,也好带出,而且冻库内物品较多,少了6箱海参应该也不会被发现。”陈某新说,他想着每次带一点出去卖,年底了也能多攒点钱。就这样,从2022年11月底至12月期间,陈某新通过取货的间隙将这批海参陆续盗出,并以0.5公斤150元至180元的价格出售给收购海参的第三方,共获利3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新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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