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5日政协第十四届南安市委员会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四届南安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四届南安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一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情况报告和政协第十四届南安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报告;
三、列席南安市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听取和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听取和讨论市法院、市检察院工作报告;
四、通过政协第十四届南安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政治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