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陈亮亮通讯员陈雅琴
当前,疫情防控措施进一步优化,广大群众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如何加强个人防护、如何做好健康管理也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对此,南安市疾控中心围绕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作出解答和提醒。
广大市民要加强自我防护,尽好“第一责任”
为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12日,南安市疾控中心发布健康提醒,倡导核酸检测愿检尽检,5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入(返)南人员实施“5天居家隔离”,第5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愿检尽检。此外,进入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须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同时,倡导新冠疫苗应种尽种。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能够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死率,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尤其是老年人)尽快预约登记,根据安排有序接种新冠疫苗。
此外,南安市疾控中心呼吁广大市民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自觉履行疫情防控的责任和义务;在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及时向附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在个人防护方面,南安市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市民坚持“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卫生”三件套;坚持“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五还要,切实加强自我防护;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及时就近至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旅行史,就诊过程中请做好个人防护并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若有需要,可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咨询求助。
新冠阳性感染者居家治疗应做好健康管理
那么,新冠阳性感染者居家治疗如何做好居家照护?家有新冠阳性感染者,同住人应该如何防护?符合什么样的条件,可以结束居家治疗?围绕市民关心关注的问题,南安市疾控中心应急与传染病控制科副科长李荣腾提出建议和提醒。
“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轻微症状,应做好居家健康监测,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睡眠,均衡营养多喝水,同时可使用一些对症治疗的药物,症状严重时,及时就医。”李荣腾指出,居家治疗期间,感染者和同住人员应每日监测体温和病情变化,出现呼吸道症状或原有基础疾病等明显加重时,要根据病情对症治疗或及时就医;要保持心理健康,减少焦虑、恐惧、紧张、烦躁情绪,保持规律的日常作息和娱乐,提高机体免疫力。
同时,居家康复期间严格做到不外出,谢绝一切探访。感染者单独居住在通风良好的房间,房间内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物资,衣物、床单、毛巾等用品与他人分开存放,分开洗涤。感染者进入家中公共区域应规范佩戴好N95口罩。生活垃圾要妥善处理,每次清理垃圾时,用双层塑料袋装好并扎紧袋口,避免出现遗洒,并对其表面和封口处理消毒后,由同住人佩戴N95口罩及戴乳胶手套将垃圾放至社区指定位置。
“同住人也应当做好个人防护,一并遵守居家隔离要求。”李荣腾表示,同住人与阳性感染者接触,或处理其污染物及污染物体表面时,应当做好自我防护,佩戴N95口罩、一次性手套,与其保持1米以上距离,做好手部卫生。各居室应当关闭房门独立开窗通风,房间每日至少上、下午各进行1次开窗通风,每次30分钟以上。
当居家治疗人员症状明显好转或无明显症状,自测抗原阴性并且连续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两次检测间隔大于24小时,可结束居家治疗,恢复正常生活和外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