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N02版:县域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乐峰司法所

发动爱心人士帮助矫正对象还款

    本报讯(记者黄俊涛通讯员徐阿兰)“谢谢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帮我解决了一大难题!”近日,收到大家发来的爱心红包后,乐峰社区矫正对象潘某激动地说。

    据了解,潘某因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入矫后,因经济压力,潘某出现不配合矫正、不服从教育管理的现象。为此,乐峰司法所为潘某制定了个性化的矫正措施。

    由于潘某年龄较大,文化程度低,对电子设备不熟悉,难以完成社区矫正对象人脸签到,由此出现了抵触心理。对此,司法所工作人员为他专门制作了“温馨小便签”,详细说明签到步骤。

    据了解,潘某长期在工地做电工,作为家中顶梁柱的他,因接受社区矫正无法随意外出务工,家庭收入有限,银行贷款已逾期半年多。

    对此,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走访银行,与银行沟通争取政策扶持,最后达成意见,潘某如将逾期款项如数还清,之后可每月仅偿还利息,剩余本金若有余款再及时偿还。可是逾期款项对于收入微薄的潘某家庭来说,也无力偿还。其他矫正对象得知后,纷纷慷慨解囊,为潘某筹集还款资金,半天就筹集到3500元。在各方的支持帮扶下,潘某得以偿还逾期贷款。

    据悉,多年来,乐峰司法所坚持严格管理与人性关怀相结合,在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的同时,主动承担起普法教育、关爱、帮扶等责任,有效解决社区矫正对象实际困难,让对方在感受到矫正“温度”的同时受到教化,有效促进社矫对象顺利融入社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版权所有 ©2020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