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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召开

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任命两名副市长

    本报讯(记者洪丽燕)28日下午,南安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黄景阳、王端峰、苏毅伟、傅漳龙、黄梓奇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陈倩,市监察委员会及“两院”领导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有关人事事项。

    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市长王连赞提请,经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吴振强同志为南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曾伟军同志为南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会上,黄景阳为新任命的两名市政府副市长颁发任命书。

    会议还组织了宪法宣誓仪式,吴振强、曾伟军两位同志依法进行了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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