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傅雅兰通讯员林媛)近日,南安市一家休闲会所因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被南安市消防救援大队依法罚款7980元。
日前,南安市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执法中,发现南安市某休闲会所的3个疏散指示标志灯损坏,存在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该场所一旦发生火灾,疏散指示标志灯将无法正常启用,人员将难以快速、有效疏散逃生,后果不堪设想。”消防救援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此,消防救援大队对该休闲会所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该案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经过受案登记、询问笔录、集体讨论、处罚告知等一系列程序,大队依法对该休闲会所罚款7980元整。
目前,该罚款已缴交到位,休闲会所也已按要求重新更换了疏散指示标志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