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万帮物流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郑金与被申请人福建万帮物流有限公司因劳动报酬争议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南劳人仲案字〔2022〕第364号裁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裁决事项为:被申请人福建万帮物流有限公司应支付申请人郑金2021年10月至2021年11月的工资共计人民币壹万叁仟捌佰捌拾元整(¥13880),该款项应在本裁决书生效后三日内支付清楚。本裁决为终局裁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你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逾期本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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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2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