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丽清通讯员康晓敏)近日,南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石井中队查获一名屡教不改的酒驾人员。
12日凌晨,石井交警中队联合石井海防派出所开展酒醉驾夜查行动。行动中,一辆白色小轿车走走停停、形迹可疑,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立即上前查看,发现驾驶员郭某脸部通红,疑似饮酒。随后,民警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现场结果显示为6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经民警进一步调查得知,郭某于2020年9月18日、2020年10月28日因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分别被拘留14天和20天。此次是郭某第3次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郭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拘留14天,罚款2500元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