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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至19日

南安全市林区禁止野外用火

    本报讯(记者庄树鸿通讯员戴碧鸿)昨日,南安市人民政府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8月12日至19日),严禁火源上山,禁止林区一切野外用火。

    为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严防森林火灾发生,确保全市生态资源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戒严令要求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加强对护林员巡山护林管理,护林员应在岗在位,发现火情第一时间上报,要督促护林员开启手机定位系统,监督护林员加强巡山护林;要加强值班值守,至少要有一名主要领导带班,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同时,要求南安市印山林场森林消防大队在此期间要统一食宿,24小时集结待命。各乡镇(街道)森林消防队伍进入戒备状态,进一步落实扑火通信、车辆、物资、机具设备等,做好扑火准备。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安全用火规定,发现森林火情,应第一时间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报告火灾发生地点、火势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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