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杨瑜)近日,泉州市工信局联合市科技局等8个部门,制定出台《关于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研发支持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从鼓励自主创新、鼓励产学研融合、鼓励知识产权应用、鼓励引才引智引资等四方面提出13条措施,推动企业积极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和专利、标准制定等工作,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若干措施》对获认定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且在认定有效期的,提出支持措施。《若干措施》进一步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研发支持力度,引导企业研发经费投入保持占营业收入比重3%以上、争取超过4%,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争取超过15%,对于重大科技项目攻关的,在原有政策上加大扶持力度,最高经费支持从2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若干措施》还支持知识产权融资,对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或通过知识产权质押放大融资额度,获得商业银行、融资租赁公司融资并按期正常还款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贴息,对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