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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线下并行 南安推进危险化学品监管

    本报讯(记者陈江涛)今年初以来,南安市应急管理局持续开展线上线下执法监督,推进危险化学品监管。

    在线上,执法人员通过南安市网格化视频监管平台共抽查98期,抽查企业(加油站和危化零售企业)492家(次),发现安全隐患18项,整改隐患18项,约谈警示企业7家(次);通过重大危险源预警监测系统,巡查重大危险源企业108期共648家(次),共计发现企业可燃气体报警器报警和液位报警2245次,实时向企业发出预警信息,督促企业现场排查处置并消警,有效管控重大危险源企业风险;开展调度全市危化生产企业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生产、停产情况,共计调度24期165家(次)。

    在线下,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46家(次),限期整改25家(次),发现安全隐患60项,完成整改60项;检查烟花爆竹企业49家(次),限期整改23家(次),发现安全隐患44项,完成整改44项;配合完成对6家重大危险源企业设区市级消地协作交叉检查,督促完成整改问题隐患74条,100%按期完成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记者了解到,6月28日上午,南安市应急管理局双随机执法组执法人员按照《现场检查方案》对美镇辖区某气体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双随机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公司于2021年11月27日起,在经营场所内扩建了液氧充装项目,2022年5月底投入使用。该项目未进行安全评价,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该行为存在生产安全隐患,风险较大,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执法人员当场制作执法文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使用液氧充装项目,消除安全隐患,并依法进行行政立案查处。

    据悉,今年初以来,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查处非法、违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行为11起,本级完成行政处罚7起,处罚金29万元,正在行政立案查处2起,移送涉嫌刑事案件2起;配合泉州市应急局立案查处2家,有效打击震慑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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