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N04版:南安政法 上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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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当银行卡买卖中介男子涉嫌帮信罪被捕

    本报讯(通讯员张淑艳记者王丽清)“我只是介绍朋友出租银行卡,怎么就犯罪了?”近日,康某海得知朋友需要银行卡,但他自己的银行卡用不了,索性当起了中介,结果被公安机关查获。

    日前,南安市公安局洪梅派出所在工作中得到线索,康某海(男,福建永春人,46岁)在多起电信诈骗案件中,充当银行卡中介交易角色,并从中获取非法所得,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在核查中,民警发现康某海在泉州市区一带活动,并立即进行追捕,最终将其抓捕归案。

    据康某海交代,2021年12月,林某向他借银行卡用于转账,但康某海自己是失信人员,银行卡不能使用,出于朋友“义气”,遂介绍陈某的银行账户租给林某使用。至2022年1月,林某利用陈某的两个银行账户转账共计45万余元,康某海、陈某从中分别获取非法所得1100元、2800元。

    康某海原以为自己没有直接参与电信网络诈骗,且从中获利不多,便可瞒天过海。可他没有意识到,充当银行卡买卖中介,已经沦为电信网络犯罪的“帮凶”,触碰了法律的“高压线”,终究难逃法律制裁。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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