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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开展“新噪声法”普法活动

    本报讯(记者庄树鸿通讯员陈泳艺)24日,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专题学习辅导讲座。

    据悉,2022年6月5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噪声法”)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同时废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同时依法享有获取声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噪声污染防治的权利。

    当天讲座从修法背景和亮点解读两大部分对“新噪声法”进行了讲解,同时结合有关案例和新旧法条对比,详细地介绍了“新噪声法”修订的主要内容。

    同日,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联合水头镇政府在东南广场通过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市民介绍“新噪声法”亮点、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等,活动共计发放《新噪声法解读亮点》《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等知识读本上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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