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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损坏因赔偿金起纠纷 调解员耐心化矛盾

    本报讯(记者黄俊涛通讯员苏海滨陈小彬)近日,一名村民怒气冲冲地走进九都司法所办公室,向工作人员反映,他家自建的路在某公司运输木材时遭受破坏,向对方讨要赔偿无果,请求司法所帮忙协调解决。

    经工作人员劝说,村民的情绪逐渐平复,并将事情的经过娓娓道来。

    原来,这名村民姓陈,来自九都镇墩兜村,某公司在运输木材时损坏了他家自建的路。于是,陈某要求该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5万元,而该公司只同意赔偿3万元,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九都镇调委会工作人员立即着手展开调解工作。

    调解双方争议的突破点是做通陈某的思想工作。“我们非常同情你的遭遇,作为蒙受损失的一方,你虽然占理,但如果狮子大开口的话,是无益于问题的解决的。”在调委会工作人员李紫霞耐心的劝说下,陈某终于意识到自己漫天要价的行为是不妥的,也愿意平心静气地与该公司共同商量赔偿事宜。

    当天,经过调解,双方握手言和,并就赔偿数额达成了一致意见,该公司向陈某诚恳地进行了道歉,当场赔偿陈某3万元。双方在调解员的见证下当场签下了调解协议书,握手言和,纠纷至此得到了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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