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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公开征集“迁台记忆”档案文献

    本报讯(记者洪丽燕通讯员黄育红)即日起,南安市台港澳办、市档案局、市档案馆长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迁台记忆”档案文献,进一步挖掘和丰富两岸历史档案文献资源。

    福建与台湾地缘相近,血缘相亲。自古以来,两岸往来密切频繁,历史上多次出现以闽人为主的大陆居民大规模移居台湾的高潮。“迁台记忆”档案文献是指从大陆前往台湾的族群、团体、个人等在两岸往来的过程中留存下来的相关文书、信件、照片、证件、图书、方志、谱牒、地契、票据、实物、回忆录、口述资料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由于社会变迁和人员迁徙等原因,散落在民间的“迁台记忆”档案文献正面临着散佚或毁坏的危险,亟待抢救和保护。2021年3月,“开展‘迁台记忆’档案文献的整理与研究”被列入《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本次征集活动的范围包括迁台族群、团体和个人在两岸往来活动中形成的文书、信件、照片、票据、证书、账册、契约、协议、社团组织章程、报表、名册、宣传单、物品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迁台群体及其眷属或相关亲历者的回忆录、口述资料、私人文书等;记载迁台信息的相关报刊、图书、实物等;以迁台历史或人物群体为主题创作的文学、艺术、影像等文艺作品;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以及影视爱好者在直播、介绍与“迁台记忆”相关的活动中形成的纪实性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以及其他与“迁台记忆”相关,具有历史价值和典型意义的档案文献资料。

    据悉,征集活动以自愿捐赠为主,所捐赠档案文献归国家所有,南安市档案馆将永久妥善保存档案原件,并适时开发利用。南安市档案馆将向捐赠机构或个人颁发捐赠证书,对于特别珍贵档案文献的,将予以适当奖励。同时,档案文献捐赠者对所捐赠的档案文献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文献的利用提出意见。南安市档案馆亦可根据捐赠者需要,对捐赠的档案文献进行仿真复制,并制作光盘予以赠送。对于不宜捐赠的档案文献,可由南安市档案馆扫描复制后退还原件,也可将原件寄存于市档案馆。

    “捐赠的档案要求文献内容真实;照片应为未经修改处理的原始记录,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如时间、地点、人物(重要人物请说明其在照片中的位置及职务)、内容(背景)、摄影者等。若是录音录像,则应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如摄录日期、地点、人物、摄录者等。实物则需附简要的文字介绍,包括形成时间、材质、所有者等。”南安市档案馆相关负责人表示。

    有意向捐赠者,可通过信件邮寄(信封标注“迁台记忆”),或致电0595-86381402、0595-86382251联系市档案馆、市台港澳办相关单位工作人员,或将欲捐赠的档案发送至征集邮箱nasdag@126.combing,并在标题标注“迁台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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