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N04版:南安政法 上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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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被盗他竟偷车“弥补损失”

    本报讯(通讯员傅华鑫见习记者王丽清)5月25日20时许,溪美刑侦中队民警抓获一名盗窃电动车违法行为人。让人诧异的是,这人竟然也是盗窃案的受害者。

    当日18时许,美林辖区群众报警称,其停放于南大路某小区路边的电动车“不翼而飞”。

    接报后,溪美刑侦中队立即联合辖区派出所组织警力展开缜密侦查。经过大量的分析研判和走访排查,民警发现:5月24日晚上,一名身着黄色T恤的男子出现在案发地,他尝试转动电动车把手,发现电动车没上锁后,便直接将车推走并停放在东方伟业广场。

    于是,民警立即对该男子的身份展开排查,最终锁定了本地人杨某,同时查出杨某的落脚点位于城街道南大路一民宅。民警兵分两路,一路前往东方伟业广场追回电动车,另一路前往抓捕犯罪嫌疑人杨某。当天20时许,侦查员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杨某人赃并获。

    经审讯,杨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盗窃电动车的过程。原来,杨某不久前将自己的电动车停放于路边,不慎被盗,他对电动车被盗一事很不甘心。“别人能偷我的,我也能偷别人的。”杨某想着偷一辆别人的电动车“弥补损失”。于是,杨某于5月25日在路边“相中”一辆电动车后,便将电动车推到东方伟业广场放着,打算“风头”过后再骑回家。没想到,杨某还没敢用这辆车就被警方抓获了。目前,杨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要时刻注意防盗,增强安全意识。停放车辆时,尽量停放在有监控的地方,切记给车辆上锁,以免给违法犯罪分子提供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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