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王丽清通讯员刘丽惠汪美香)近日,南安市知识产权纠纷调委会成功调解首例知识产权纠纷,成为该调委会的首例实践案例样本。
事情还要从去年9月说起,黄某发现某商贸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与其名下三项外观设计的专利一模一样,该公司并未事先获得其专利使用许可。
对此,黄某认为该商贸公司的行为侵犯其专利权,遂向美林市场监管所申请解决。
案件受理后,美林市场监管所立即着手调查取证,并报请市知识产权纠纷调委会组织双方调解协商。
调解伊始,该商贸公司否认侵权行为,拒不赔偿。对此,调解员仔细阐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相关规定,并进行以法释理,指出使用他人专利需获得专利权人的授权许可,否则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经过调解员的明晰法理,该商贸公司最终承认了其侵权行为,并同意向黄某进行侵权赔偿,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
最终,在南安市知识产权纠纷调委会和美林市场监管所的通力协作下,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据悉,该知识产权纠纷的成功化解,既成功维护黄某的合法权益,也给该商贸公司上了一堂深刻的知识产权法律课,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也为南安市知识产权纠纷调委会提供首例实践案例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