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苏清彬)14日,南安新三板上市公司阳光中科(福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以7630万元出售资产。
根据公告,阳光中科拟以4360万元的价格向南安市晟大机械发展有限公司出售位于南安市霞美镇霞美村A幢1层厂房,包含土地面积40689.02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20081.20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闽(2021)南安市不动产权第1201109号)。此外,拟以3270万元的价格向南安市晟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出售位于南安市霞美镇霞美村B幢1层厂房及附属设备,包含土地面积33441.98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4369.75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闽(2021)南安市不动产权第1201110号)及一台1500KVA变压器。
阳光中科表示,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过户及转让款的交付时间和交付方式将以双方签署的《不动产转让合同》条款为准。该交易符合公司持续发展的方向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