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保基础养老金上调
本报讯(通讯员黄文祥记者黄伟励)昨日,记者从南安市财政局获悉,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调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的通知》精神,南安市将再次提高城乡居民保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每人每月增加10元。
根据调整,从2022年1月1日起,南安市城乡居民保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从1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50元,增加10元;此次待遇调整惠及全市约23万名老年人,全年需增加投入约9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