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N02版:县域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石井交警中队

巧用“大小喇叭”搞宣传

    本报讯(记者李贵灵通讯员康晓敏)“喝酒不开车,醉驾要判刑。”13日,在石井镇村部的一些路口,响起了喇叭声,原来这是石井交警中队充分利用村里的“大喇叭”和警车“小喇叭”为村里“奏响”交通宣传音。

    石井中队4辆警车、3辆警用摩托车均安装车载小喇叭,在开展巡逻、执勤、护学等工作适时播报交通安全知识和提示警示信息,让警用摩托车、警车成为流动宣传阵地;同时,利用辖区交通安全劝导站、农村“大喇叭”,全天候循环播报安全出行注意事项及典型交通违法案例。

版权所有 ©2020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