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李贵灵通讯员吴联炮文图
近日,南安市检察院被共青团中央授予2019—2020年度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2018年以来,南安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为原则,坚持“承担关爱责任、成就法治维权”的工作理念,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全面发展,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
该院先后获评“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事例奖”“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组织奖”等荣誉。2018年以来,南安市人民检察院共批准逮捕80件104人,提起公诉89件134人,办案数位居泉州市基层检察院第二,全省基层检察院前列。
抓办案监督依法维护涉案未成年人权益
该院成立了由副检察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的争创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小组,依托第五检察部,选配3名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的员额检察官专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施“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模式,将教育、感化、挽救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
对于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分类型精准适用认罪认罚;对于涉罪青少年,贯彻未检感化挽救方针,促成涉罪青少年重归社会;对不捕不诉案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引入社工帮教;在全省率先探索在办案中引入亲职教育,出台两个规范性文件,推行“五个一”工作机制,在南安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挂牌成立亲职教育活动室;同时综合评估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未正确履行监护职责的严重程度,有针对性地分级分类制发《督促监护令》,目前已向20名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院坚持督导而不替代的职能定位,2018年以来,通过实地督导等方式依法监督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学校食堂进行检查;向乡镇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开展旱厕整治工作;向四职能部门发出整治休闲娱乐场所推进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入选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典型案例,并被写入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4—2019)》;向南安市教育局发出关于预防和减少未成年在校生涉银行卡犯罪的检察建议,有效预防未成年人涉银行卡犯罪。同时,联合市烟草专卖局开展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专项整治活动,走访7家中小学附近便利店、超市及电子烟商铺,发放倡议书,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标识。
该院注重严厉打击拐卖儿童犯罪,共受理审查起诉拐卖儿童、收买被拐卖儿童案件7件12人,追捕拐卖儿童犯罪嫌疑人1人。
宣传预防犯罪职能延伸夯实维权网
记者了解到,该院还建设集亲职教育、留守儿童关护、心理辅导、不起诉训诫等一体化的多功能活动中心——向日葵俱乐部,打造“1+N”立体辐射的工作模式,并在南安一中、鹏峰中学等多所学校挂牌设立“向日葵俱乐部校园服务站”,深受师生欢迎。向日葵俱乐部投入使用以来,已开展亲职教育81人次,关爱留守儿童8场次,心理辅导37场次,不起诉训诫10场次。
该院还与共青团南安市委会签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的实施意见,全面协作开展社会调查、心理辅导、司法救助等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同时与团市委、青商会联合设立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障基金,至今已经为12名未成年人发放共计9万元的保障基金。
据悉,为夯实青少年维权效果,该院还与多部门联合,组建“南安市向日葵俱乐部心理辅导师志愿者团队”“南安市未成年人保护公益律师团队”,聘请专业人士为涉案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心理辅导和法律援助。
在普法宣传方面,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载体。该院领导班子、未检部门检察官先后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互动式法治课堂”,联合部门印制校园暴力预防漫画宣传手册,拍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主题微电影;值得一提的是,该院联合南安一中编制《我的青春法则》校本教材入选最高检、教育部“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法治宣传系列图书。
同时,依托全市各乡镇(街道)的关工委,实现“网格化+未检”全覆盖,聘任关工委网格员214名,通过网格联络员及时向检察官反映片区内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发现、反馈、更新未成年人工作信息。
该院在政法委牵头下,还联合法院、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等14家单位成立“南安市未成年人保护联盟”,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形成方向合力。并建设“未成年人保护联盟”展示中心,借助法治交互触摸系统展示屏、电子触摸查询系统,以全新的方式向参观者展示未保联盟工作成果,获取和浏览法律法规信息。
该院还设立青少年维权热线,开通网络举报,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优先受理。目前,发放“青少年维权服务卡”116张,开展青少年法律知识宣传66场,开展维权工作调研8场次,广泛征求共青团、关工委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诚邀人民监督员对维权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不断改进维权工作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