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洪丽燕)28日至29日,南安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傅漳龙率执法检查组,就南安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福建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例”)工作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到水头、霞美、仑苍等乡镇,检查华源电镀集控区、金明大酒店、霞美新华都、滨江工业区、仑苍镇农贸市场和赛隆卫浴自建房加工场所等处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及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察看霞美镇小型消防站、水头消防救援站的选址建设及仑苍小型消防站的运行情况,详细了解南安贯彻实施“一法一例”工作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相关汇报,并就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一法一例”交流座谈。
据悉,今年初以来,南安在泉州范围内率先印发《南安市深化消防执法改革若干措施》,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26个乡镇(街道)100%完成消防工作站建立和消防委托执法工作,消防执法改革和基层消防治理体系建设初见成效,基层消防治理工作走在泉州市前列。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南安市在贯彻实施“一法一例”工作上取得的成效。对下阶段工作,检查组要求,要进一步深化贯彻学习“一法一例”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广大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进一步创新基层消防治理“南安经验”;要不断总结固化基层消防治理“南安经验”,推进消防安全隐患清单化治理;要深化人防+技防相结合,全面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加强监督检查,抓好“三合一”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进一步强化南安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福利保障,切实提升队伍的综合应急救援水平,更好地为南安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