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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开展专项行动 整治市区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

部分违停车主要抄8113字条例4遍

    不少车辆在人行道彩砖上违停,旁边就是空着的停车位。

    ■本报记者陈江涛通讯员录高星黄家鑫文/图

    昨日,南安市城市管理局市容中队联合交警大队、城区交警中队,开展中心城区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当天上午,执法人员在环城西路、柳湖南路劝离违停小车46辆,4辆小车未及时将车挪到停车位上而被拖离现场;下午在环西小区周边、溪美街,劝离违停小车32辆,1辆小车而被拖离现场。

    违停车主收到短信提醒有 10 分钟时间将车驶离

    昨日上午,记者在市区蓝湾上城大门右侧人行道看到,有9辆小车违停,甚至有3辆小车停在盲道上,而这些小车边上就有10个空着的停车位。

    现场,执法人员将违停车辆拍照,并将信息发到城区交警中队,工作人员随即发送短信,提醒车主10分钟内将车驶离,未及时驶离,违停车辆将被拖移。

    短信发出后,违停车辆的车主陆续赶到,有的将车辆停到旁边的车位上,有的则直接驶离,但还是有一辆粉色小车车主始终没有现身。

    9时10分,拖车开始作业,违停小车被装上四个小轮,随后被拖到成功开发区兴鑫停车场,而车主也得抄写《泉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4遍。

    抄写8113字条例4遍无须缴交停车和拖车费用

    在市容中队,市民陈先生得知《泉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全文有8113字,当场就傻眼了。“这么多字,可以复印吗?”陈先生在处理窗口问道。

    “复印就没有教育学习的意义了,抄写完之后,来我们这开具取车单,再到停车场取回车辆,无须缴交停车和拖车费用。”得到窗口人员否定的答复,陈先生表示,“这次教训,印象深刻啊。”

    据了解,陈先生在柳湖南路上班,昨日凌晨将车停在人行道彩砖上,因没有在收到违停挪车信息后的10分钟内将车开走,他的白色小车也被拖到停车场。

    行动持续至9月30日摩托车电动车也在整治范围内

    近日,南安发布了《关于开展中心城区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该行动的整治时间为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9月30日(视整治情况或延长)。整治范围为中心城区即溪美、柳城、美林街道办事处城市建成区范围。整治目标是在整治范围内的主次干道及建筑退让城市道路红线公共空间内,不按规定停放、不按标识方向在停车泊位内停放和占用人行盲道停放等违反《条例》相关规定的机动车(含摩托车、电动摩托车)。

    执法方式以教育劝导为主,拖车抄条例为辅的方式进行。

    发现违停行为,执法队员通过现场喊话、电话联系通知,要求车辆驾驶人10分钟内自行将车挪到合规的停车位内,对驾驶人予以口头教育。

    联系不到违停车辆驾驶人,违停车辆驾驶人拒绝或未能在要求时间内纠正违法行为的,执法人员执行拖离处理。

    取车时,违停车辆驾驶人需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市容中队(地址:成功街1016号新华大厦后面)学习、抄写《条例》(小型汽车抄写4遍,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抄写2遍),在窗口开具取车单后到停车场取回车辆,无须缴交停车和拖车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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