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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出台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到2023年底,全市达三星级及以上标准的农村幸福院不少于 100所

    本报讯(记者陈亮亮通讯员林金莲)近日,南安市出台《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从今年起,利用3年时间,推进全市所有农村幸福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到2023年年底,全市达到三星级及以上标准的农村幸福院不少于100所,打造不少于16所五星级农村幸福院,市、镇、村三级全面建立农村幸福院长效管护机制,实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达到设施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专业化,让农村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持续增强。

    据悉,农村幸福院是由村民委员会管理,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就餐、文化体育、休闲娱乐、日间照料等服务的村级公益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为改善农村养老服务发挥着巨大作用。质量提升行动将加强过程监控和综合监管,重点整治农村幸福院责任主体不落实、管理制度不健全、保障资金不落实、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农村幸福院运营质量和服务水平。

    《方案》明确,要全面开展已建农村幸福院运营现状摸底排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建而不用、用而不管、挪作他用等问题,摸清责任主体、管理模式、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功能定位、开放时间等情况,对全市农村幸福院全面排查建档;要在全面排查建档的基础上,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按“一镇一策”要求,分析辖区范围内农村幸福院运营现状,结合实际编制农村幸福院改造提升计划,实行分类提升,按照示范引领一批、改造提升一批、置换调整一批等三个“一批”要求,进行质量提升工作。

    在通过示范引领提升方面,《方案》提出,要对照五星级标准,结合属地老年人实际需求,推动地理位置、公共环境等基础条件好的农村幸福院,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食品卫生、设施使用、服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开展助餐配餐、乐龄学堂、日间照料、健康巡诊等服务,着力打造一批服务特色鲜明、亮点突出的“一村一幸福院”示范品牌。到2023年年底前,全市打造不少于16所五星级农村幸福院。

    此外,为巩固和完善农村幸福院管理工作,《方案》规划,到2023年年底前,市、镇两级在全面完成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农村幸福院管护办法》,不断完善日常监管、质量评估、资金奖补等促进农村幸福院长效可持续发展的具体措施,巩固提升农村幸福院整体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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