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苏明明通讯员黄玲)日前,南安市审改办制定出台了《南安市依申请权责事项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市政府工作部门及乡镇(街道)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以及依申请办理的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等依申请权责事项的动态调整。
《办法》明确了市审改办和市政府工作部门及乡镇(街道)的工作职责,并对权责事项的调整、取消、下放、委托等不同情形的调整程序作了细化规定。
《办法》要求,市政府工作部门及乡镇(街道)应在接到调整事由依据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权责事项动态调整工作,报市审改办备案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内的权责事项通用清单作出相应调整,并对实施规范(含服务指南、业务指南)同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