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N04版:南安政法 上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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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君玉:做温情司法的守护者

    除了审判案件,卢君玉(左)还经常下乡为群众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本报记者李贵灵通讯员王琳文/图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是人间正义的守护者。”10多年来,卢君玉一直以这句话作为工作准则,严格要求自己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作为南安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一级法官,卢君玉先后获评福建省三八红旗手、全省法院先进工作者、泉州市“十佳”平安建设者等荣誉称号。

    置身案件化解纠纷以情动人

    “民事案件往往错综复杂,只有将自己置身案件,才能找到化解纠纷的金钥匙。”说起办案经验,卢君玉表示。

    令她印象比较深刻的,是2013年的一件分家析产纠纷案。

    原告吕某与被告王某原为夫妻,育有一女,后来二人离婚,女儿随母亲王某共同生活。王某将吕某及吕某母亲赶出家,并占有使用房屋。吕某和母亲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其享有上述房屋50%的产权份额。被告王某坚决认为该案诉讼争产为其个人财产,并非家庭共有财产,要求驳原告的诉讼请求。

    该案经两次一审、两次二审,尔后又提起再审,历时七年都未让双方化解干戈。

    如果案件只是简单判决了事,双方就会陷入无休止的纷争中。彼时,卢君玉绞尽脑汁,翻阅卷宗、走访现场、沟通调解,从中找出双方唯一可以沟通的点——当事人的女儿。通过一次又一次背靠背地做双方工作,终于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这场纷争才得以平息。

    卢君玉明白,只有潜下心,沉到案件里,才能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对待每一起案件,卢君玉都争取用自己的主动换当事人的心动,用司法的能动换当事人的感动,力争“法律宣讲有耐心,排忧解难有诚心,化解矛盾有恒心,评判是非有公心”。

    真诚对待依法判决以法服人

    “卢法官,虽然你判我们输了,但我们不怪你。因为你永远那么热情,没有一点架子,谢谢你。”2015年的一起案件,原告称自己土地被被告侵占,因案件证据不足,法院无法支持其诉求。原告在领取判决书时,对卢君玉说出了这番话。

    原来,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卢君玉为了让原告更加理解法律条款、案件审理过程,她“吃”透了卷宗,还进行实地考察。面对当事人的一个个疑问、一通通电话,她都耐心地为其答疑解惑,甚至以换位思考的态度对待案情,她的真诚深深打动了当事人,让当事人对审判结果信服。

    她总说:“司法为民并不仅仅是挂在法院门口的标语,它是耐心倾听当事人心事的一个个电话、是细心考虑当事人方便的一次次加班、是用心还原事情真相的一次次论证。”

    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10多年来,成千上万个电话、无数次接待当事人,面对当事人提问她始终不厌其烦;为了不让当事人来回奔波,无数个夜晚,她翻阅卷宗、整理材料至夜深。

    “只有做好扎实的基础工作,案件才能经得起检验,这也是给当事人最大的真诚。”卢君玉表示,作为一名好法官的前提,必须练就扎实的基本功。从事民商事审判以来,卢君玉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审理每一件案件,全面分析案情,找准案件的争议焦点,正确适用法律,依法作出让当事人信服的判决。

    有时候因查阅卷宗加班至深夜、庭外实地取证四处奔波,家里人有了怨言。但卢君玉却说:“做一名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法官,最重要的是要真诚对待群众,把群众当作自己的家人。”

    身为副庭长,卢君玉还办理了庭里一半以上的案件,据统计,2007年独立办案以来,她共办结2600余件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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