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文艺创作文艺精品创作最高奖励达80万
重点扶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具有冲击省级及以上常设性文艺奖项潜力,对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南安本土文化,提升南安城市形象具有积极作用的优秀文艺作品。
扶持范围主要包括文学创作和文艺评论项目、影视艺术创作项目、舞台艺术创作项目、视觉艺术创作项目。扶持办法分文艺精品创作扶持、主题创作重点扶持、配套扶持三个层次实施。
文艺精品创作扶持对象为以南安市文化单位为主组织创作生产、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且南安市享有奖项申报权的文艺作品。对获得全国、全省常设性文艺奖项的作品和个人的奖励最高达80万元。
主题创作重点扶持以南安为创作背景,对于提升南安城市形象具有重要影响力,具有冲击全国性、全省性常设性文艺奖项潜力的现实题材、革命历史题材和南安本土题材的文学、影视、舞台剧、广播剧、歌曲等优秀作品,最高奖励20万元。
配套扶持资金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扶持文艺活动分三个层次确定补助金额
重点扶持具有全省性以上影响力和较高品牌知名度的公益性文化文艺活动。
综合考虑活动性质、活动规模、活动影响力和社会效益等因素,按照一类、二类、三类活动等三个层次,分别确定扶持金额。
一类活动主要包括由中央宣传文化单位、省委省政府和南安市联合举办,或南安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具有全国性、国际性影响力的重大文艺活动,根据实际投入资金给予配套补助,最高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
二类活动主要包括由省级宣传文化单位、泉州市委市政府和南安市联合举办,或南安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具有全省性影响力的文艺活动,根据实际投入资金给予配套补助,最高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
三类活动主要包括列为南安市重点培育、具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的文艺活动,根据实际投入资金给予配套补助,最高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
情况特殊的,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扶持金额。其他具有一定影响力、确需补助的主题性文化活动,配套补助金额不超过2万元。
扶持文艺人才南安文化名家工作室扶持金最高5万
文艺人才引进按照南安市高层次人才分类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南安文化名家可申请一定额度的资金扶持,用于文艺创作、图书出版、作品研讨和展览展示等。
经认定的南安文化名家工作室,可按年度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资金扶持,扶持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
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文艺骨干和管理干部培训、作品研讨、宣传推介,文艺骨干赴国内外采风创作和开展文化艺术交流等。
对文艺团体、文化单位和文艺人才举办展览展示,参加展演巡演和公益性演出等活动的,给予必要扶持。其中,在南安工作、生活且已满3年,新加入中国作家协会、中国戏剧家协会、中国电影家协会等13个国家级文艺家协会,一次性补助创作经费1万元。
■本报记者苏明明
24日,记者从南安市委宣传部获悉,南安市设立文艺发展基金,用于奖励扶持文艺创作、文艺活动、文艺人才,旨在进一步激励南安市文艺界出精品、出人才、出品牌,促进文艺创作繁荣发展。
根据《南安市文艺发展基金扶持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南安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00万元,在此额度内由南安市委宣传部安排使用,面向社会接受全市优秀文艺作品、文艺项目的申报,不定期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申报、评审、扶持、奖励实施监管。各项扶持按照“就高、补差、不重复”的原则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