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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环评中介管理办法》实施

累计通报569个项目

    本报讯(通讯员陈泳艺傅子玉记者庄树鸿)今年5月11日起,《南安市环境影响评价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

    根据《办法》,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每月对中介机构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进行考评,评分60分的,中介机构须进行为期3个月的整改,整改期限内需向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提交整改报告,逾期未提交报告的,强制退出南安市中介超市;评分低于60分的,对中介机构及项目环评编制负责人启动失信记分制度、6个月内不得在南安市场承接新的环评业务。

    据了解,《办法》于去年开始试行,截至目前,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累计通报569个项目,涉及环评中介服务机构78个,浙江至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19家环评机构被责令限期整改。其中,广东德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福建诚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盖尔博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环评机构因逾期未提交直接列入南安市网上中介超市“信用黑榜”,6个月内不得在南安市开展环评业务;对漳州简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等8家环评机构及8名项目负责人因不合格启动失信记分机制,列入南安市网上中介超市“信用黑榜”,6个月内不得在南安市开展环评业务;深圳市宇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江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环评机构及2名项目负责人因弄虚作假启动失信记分机制,列入南安市网上中介超市“信用黑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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