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亮亮)他们都是普普通通的市民,有着不同年龄,不同身份,作为好友的他们,在昨日相约做了件同样的事情——办理志愿遗体器官捐献登记。3日上午,来自罗东镇的黄秀兰、黄瑞玲、黄先生和来自九都镇的陈先生结伴来到南安市红十字会举行的集体登记遗体器官捐献仪式现场,郑重地在《福建省自愿捐献遗体登记表》《福建省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签下了名字,成为遗体器官捐献登记志愿者。
“儿子、儿媳妇都毕业于医科大学,女婿是医生,对遗体捐献、器官捐献有些了解,早就有捐献登记的想法,但一直没能实现。”今年55岁的黄秀兰来自罗东镇荆坑村,长期搁置的捐献登记的想法被一则新闻再次触动,她告诉记者,去年,一则官桥80岁老党员登记捐献遗体器官的新闻让她深受感染,萌发了将想法付诸行动的念头。
“希望可以通过自己的力量为社会做点贡献,献上爱心。”经历新冠疫情,黄秀兰深刻体会到,医学的进步才能更好地保护生命和健康。她表示,人过世后,捐献遗体、器官一方面能推动医学事业的发展,助力科学研究,另一方面,能用自己有用的器官帮助需要的人,十分有意义。
让她欣喜的是,这一想法告诉家人、朋友后,获得了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来自罗东镇振兴村的黄瑞玲,和黄秀兰10多年的老姐妹。“当我听到这个消息时,既欣喜又感动,当即决定跟她一起把这个想法付诸行动。”黄瑞玲和黄秀兰的想法一致,希望能通过这一方式来回馈社会。
“每个人都会离开这个世界,我希望在生命最后一刻,通过这样的方式将生命延续,既是自己生命的延续,也能让更多的人有机会获得新生。”作为黄瑞玲和黄秀兰的好友,黄先生和陈先生也决定跟他们一起,相约一起实现这一心愿。
于是,他们找到了南安市红十字会了解登记捐献事宜。签下名字后,他们不约而同地表示:“能和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完成心愿,很开心,心情也很轻松。”
值得一提的是,现场一位党员干部也早有着登记捐献的想法,当天的集体登记遗体器官捐献仪式上,他也在《福建省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签下了名字,成为了器官捐献登记志愿者。
当天上午,来自梅山镇梅峰村的黄婉云也办理了遗体器官捐献登记。
记者从南安市红十字会了解到,当天共办理了6例捐献遗体(器官)志愿登记。今年,南安市已累计完成线下志愿登记遗体(器官)捐献19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