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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启动 2021年大中专毕业生优秀创业项目推荐评审工作

获评省级创业项目可获得最高10万元资金扶持

    本报讯(记者洪丽燕通讯员黄伟宏)近日,南安启动2021年大中专毕业生优秀创业项目推荐评审工作,将遴选资助一批优秀创业项目,申报时间截至4月9日17时30分。这是昨日记者从南安市人社局获悉的。

    据了解,项目申报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省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福建生源)在校生或毕业五年内(毕业证书时间为2016年1月1日及以后)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含中国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同时为该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等)经营者;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记者了解到,南安市大中专毕业生优秀创业项目推荐评审工作采取省、市、县三级同步开展的形式。创业资助项目依据申报平台产生的书面评审结果,按得分从高到低,结合年度指标数量,从中择优推荐参加省级、泉州市级创业项目资助评审,根据获评等级,获得省级创业项目的可获得最高10万元的资金扶持,获得泉州市级创业项目的可获得最高5万元的资金扶持。南安市级大中专毕业生优秀创业项目评审将在系统申报项目中,按得分从高到低遴选3至10个创业项目列为南安市大中专毕业生优秀创业项目进行资助,根据获评等级每个项目分别给予最高3万元的资金扶持。

    “需要注意的是,已获得往年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的不再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审和资助资格。”南安市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即日起,项目申报人须通过网上申报,同时提交身份证(港澳高校毕业生提供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高校毕业生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创业项目计划书》电子版等材料。

    申报人可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220.160.52.58/),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和项目申报,逾期将不再受理,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材料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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