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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从业人员佩戴口罩新规首日

南安责令改正44家、停业整顿3家、当场处罚2家

    本报讯(记者陈江涛)昨日,在《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正式施行的第一天,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来到市区中骏世界城,开展一场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情况的突击检查。

    昨日下午4时许,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和美林市监所,联合检查了中骏世界城的12家餐饮服务单位,发出2份《责令改正通知书》。

    在中骏世界城,执法人员在食为记餐饮店吧台,看到一名身穿红色上衣的工作人员正低头清洗餐具,该工作人员并未按规定佩戴口罩。此外,执法人员还在该店后厨发现一名女性工作人员,也未佩戴口罩。随后,在闽桌里餐饮店,执法人员在后厨发现一名工作人员将口罩拉下,卡在下巴位置。

    根据检查的情况,执法人员当场对上述2家餐饮服务单位开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2家餐饮服务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也表示,以后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

    在走访中,执法人员检查了12家餐饮服务单位,涉及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近百人。记者看到大部分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在店内工作过程中,都按规定佩戴口罩,但也出现部分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未能正确佩戴好口罩。

    美林市监所执法人员告诉记者,《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提出,从事加工制作、传菜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应当规范佩戴清洁的口罩。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当场做出处罚决定,对个体工商户处以五十元罚款,对其他餐饮经营主体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用餐人员发现从业人员未佩戴口罩的,可以要求改正,也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并提供证据。

    据统计,昨日,南安共检查258家餐饮服务单位,责令改正44家,停业整顿3家,当场处罚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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