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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下发

南安获453.02万元

    本报讯(通讯员侯建发尤小珍记者苏明明)近日,泉州市发改委下发《关于转下达2021年省级预算内投资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的通知》,南安市获得453.02万元资金支持,获补金额位居泉州市10个县市区第二位。该资金重点将用于支持南安市27个乡村振兴试点村产业振兴、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公共服务补短板等,加快培育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示范样板,引领带动全市乡村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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