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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5次会议

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本报讯(记者洪丽燕)23日,南安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洪顺昌、丁瑞金、叶维新、苏毅伟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景阳,市监察委员会及“两院”领导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有关人事事项及部分代表事项。

    经审议、表决通过,会议接受林建辉同志、陈文举同志辞去南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南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市长张桂森提请,经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决定免去陈俊杰同志南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王昭昭同志南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洪永佳同志南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廖徐伟同志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决定任命黄育奇同志为南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汉沂同志为南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洪顺昌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会议举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还依法补选杨永裕、杜明星2位同志为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同时,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与“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编制情况的报告;听取市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预算报告的起草说明(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书面提交)。

    会议还讨论通过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南安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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