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N02版:县域 上一版 下一版  
下一篇

年度经济贡献超100万电商企业,给予地方经济贡献新增部分80%奖励

南安出台4条措施促进电子商务发展

    本报讯(记者黄睿超通讯员陈玉丹)记者从南安市商务局获悉,日前,南安正式出台《南安市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措施》,从经济贡献、物流、培训、展会等关系电商发展的4个方面给出扶持政策,全面推动南安发展“互联网+”线上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培育新型消费领域和消费热点。

    《措施》提出,要培育做大电商企业,对当年度经济贡献100万元(含)以上的限上电商企业,给予地方经济贡献新增部分80%奖励;当年度经济贡献100万元以下的,给予地方经济贡献新增部分50%的奖励。

    支持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建设,对年揽件量超500万件(含)且年增幅20%(含)以上的物流快递企业,每年给予20万元奖励。

    记者了解到,为鼓励物流快递企业与属地乡镇合作,提供集约化物流服务,有效降低农产品上行物流成本,对承接眉山、翔云、向阳、蓬华等山区乡镇农产品上行的物流快递企业给予2元/件的物流补助,单家物流快递企业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产品和农副产品要走出农村,目前主要是通过互联网销售,而山区电商发展很大一个问题就是物流问题,这条政策也是为了鼓励物流企业到乡镇设点。”南安市商务局电商科工作人员介绍。

    在培训补助方面,每年给予市商务局20万元以内的培训经费预算,由市商务局按规定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此外,对企业参加由市商务局组织、国内重点支持的电子商务展会的摊位费给予50%补助;鼓励企业租用成功国际会展中心开展线上新零售直播厅带货促销活动,按直播场地租赁费用的50%予以补助。

版权所有 ©2020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