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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这些内容你要知道!

    ■本报记者苏明明通讯员黄雅婷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于11月1日至12月10日正式入户登记。本次人口普查查什么?怎么查?为何查?这是百姓群众对开展人口普查的关心关注;如何配合做好人口普查?如何辨别普查员身份?如何保护公民个人隐私?这是百姓群众对参与人口普查的疑问担心……昨日,本报梳理了相关热点问题,并邀请南安市统计局局长林灵敏进行答疑解惑,以期广大人民群众更全面、更充分了解我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积极配合参与人口普查工作。

    记者: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具体对象是什么?

    林灵敏:这次人口普查对象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对象相同,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在境内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也属于普查对象,需要进行普查登记。

    记者:这次普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林灵敏:这次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等情况。

    记者:与2010年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有哪些变化?

    林灵敏:本次普查最大的变化是增加了公民身份证号码,首次采用移动终端采集数据,互联网自主填报,大数据比对等新技术。

    记者:普查获取的资料是否会被泄露,是否成为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的依据?

    林灵敏:《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人口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而且,我们将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公民信息。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普查对象放心,你们的个人信息,我们会保密的。

    记者:作为普查对象应做好哪些配合工作?

    林灵敏:正式登记从11月1日开始,持续到11月30日结束。普查员要进入住户家中,逐人逐项登记普查信息,这期间还将随机抽取10%的住户填报普查长表,获取更为详细的人口结构信息。

    积极参加人口普查登记,如实申报人口普查项目,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了使登记过程更加顺利,登记内容更加准确,在普查员入户登记前,住户可以事先准备好身份证、户口簿,提前了解外出家庭成员的现住地址等信息,等待普查员上门登记。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将佩戴统一的证件开展工作,普查员上门时,市民可先验明普查员身份,然后请普查员进入家中进行登记。

    记者:人口普查涉及每家每户每个人,面对海量数据,怎样保障普查数据质量?

    林灵敏:这个问题很重要,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线。统计法明确要求调查对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填报数据,就是为了确保数据质量。国家明确要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实现普查数据可核查、可追溯、可问责,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还要将普查开展情况作为统计督察的重要内容。当然,我们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希望大家积极向我们反映在普查中发生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同时,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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