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丽红文/图
近日,乐峰中心小学16名小记者走进南安市司法局乐峰司法所大楼学习法律知识,切身感受司法的庄严与正义。
在司法所工作人员潘彩彬的带领下,小记者参观司法所办公场所,了解社区矫正、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等工作职能和相关流程。
本次活动特邀乐峰派出所工作人员为小记者上了一节有意义的交通安全知识课,让小记者明白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工作人员还对毒品、电话诈骗做了专项解说。
乐峰司法所
小记者潘妤佳指导老师潘钟毅
今天,老师带领我们小记者团来到乐峰司法所。
司法所是什么?我不知道。经过潘阿姨的讲解,我才知道了司法所是对犯下罪行的人进行矫正的,也是对两个有矛盾的人进行调解的地方。
我们首先来到法治宣传室。一进来就看到正面的墙壁上标着,“认罪伏法,改过自新,接受矫正,重塑人生”这几个黄色的大字。接下来潘阿姨为我们讲了一些有关司法所的信息。还有一位派出所的叔叔为我们讲了交通安全注意事项:大人开车不唱酒、喝酒后不开车,不坐超载的车,坐摩托车时要戴安全帽等。我明白了遵守交规是很重要的!
之后,我们参观了潘阿姨的办公室。那里放着一些工作档案以及一些犯罪人员的资料,潘阿姨叮嘱我们,犯罪是不可以的,千万不能做违法的事。
接下来我们来到第三间办公室,里面有一位阿姨,专门管理吸毒人员。听阿姨讲,吸毒对人的危害很大,会引发自残、自杀等行为,所以青少年千万不能吸毒。
最后我们来到了调解室。调解员潘荣发叔叔很厉害,工作十分出色,有许多奖章,奖状等。
这次活动让我感悟很大,要牢记交通安全,远离毒品,不要做一些犯法的事。
司法所之旅
小记者潘诗妍指导老师潘钟毅
“酒驾属于什么罪呢?”
听到这句话,你们能猜到我们在哪里吗?没错!我们就在司法所。今天,我们小记者团来到了乐峰司法所。
潘阿姨带领我们参观司法所,第一站是法制宣传室。听潘阿姨介绍,宣传室并不单单是用来宣传的,还是用来对一些犯人进行教育和社区矫正的。那社区矫正是什么呢?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司法行政机关(司法局)及其派出机构(司法所)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通过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或考验活动。
接着是由派出所的叔叔来为我们讲解交通安全知识:骑摩托车时,不管前后,都要戴安全帽;不乘坐超载车;坐汽车时,要系好安全带;还要提醒家长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下一站是一位金牌调解员的办公室。这位调解员是非常优秀的人,曾有人送他锦旗。
今天的司法所之旅让我明白了:不要触犯法律,否则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勿以恶小而为之
小记者潘钦杨指导老师潘钟毅
今天小记者团在老师的带领下来到南安市司法局乐峰司法所,学习法律知识。
一到这里,我就被庄严肃穆的司法所吸引了。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我们参观了整个司法所的工作场所。
接着我们来到了法制宣传室。进门就能看到“认罪伏法,改过自新,接受矫正,重塑人生”这16个大字,我被这庄严的审判庭深深地震撼着。从中我也明白不能触犯法律,一旦触犯到法律,就会受到法律制裁。
接下来,工作人员还给我们上了一节毒品小课。毒品的危害是何其之大,只有认识毒品才能远离毒品。在老师的解说下,我对毒品的危害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通过今天的活动,让我更明白了“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道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