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贵灵通讯员程冬梅苏志刚)7日下午,住在南安石井的江西人叶先生,带着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孩子出生证来到石井海防派出所,为刚满月的女儿办理申报新生儿落户业务。叶先生要申报的不是南安户口,而是自己的户籍所在地江西省上饶市户口。
这是新生儿入户“闽赣跨省通办”试点工作以来,福建省首件申请办理的业务,也是全省户籍业务领域的首件异地办理业务。
“我女儿的产检和出生都在南安,原本想要年底回江西办理户口,听说在南安的派出所可以直接上江西户口,我就过来了。”叶先生拿着相关证件,正在派出所户籍窗口填写新生儿入户“闽赣跨省通办”告知书。
叶先生表示,在南安上户口确实比较方便,办理成功就能生成户籍证明和身份证号,“有了身份证号,我就可以在手机上为孩子购买我们江西的农村医疗保险,不用再等到过年后了”。
据悉,为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放管服”改革,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福建和江西两地公安联合推行新生儿入户“闽赣跨省通办”业务。这是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务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据南安市公安局户政大队民警介绍,只要是符合条件的新生儿,都可在实际居住地或新生儿出生地辖区公安机关提出新生儿入户“闽赣跨省通办”申请,由申请地和办理地公安机关通过信息流转代替群众两地来回奔波,切实方便办事群众。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该项业务需满足的条件为新生儿在境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为境内人士、同民族、婚内生育,父或母为户主,随父或母在家庭户内申报出生,姓氏随父或母,不满一周岁。需要提供的材料有新生儿父或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此外,申请办理新生儿入户“闽赣跨省通办”业务之后,不得中途取消。
在3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人叶先生将会接到办理结果通知,只需到办理派出所签署办结确认书即可。届时,成功办理入户的新生儿信息将录入公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就是个有身份证的小公民了。后续办理人可通过本人或亲友代办的方式在新生儿户籍地打印居民户口簿新生儿页,也可以在申请地申请开具新生儿户籍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