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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洪元宇(身份证号:350583197701027418)名下普通二轮摩托车(车牌号:闽CHCX72)不慎遗失。特此登报声明,此车辆后续发生的一切行为与本人无关,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声明人:洪元宇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