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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工业企业增产增效奖励启动 免申即享最高80万元

本报讯(记者蔡静琦)近日,福建省工信厅联合省财政厅、国网福建电力启动2026年一季度工业企业增产增效奖励工作,政策延续免申即享,企业无需申报即可享受资金直达。

奖励资金将直接兑现至企业用电户号,用于抵扣后续电费,且可全额开具电费发票。政策明确,企业须在4月15日前完成一季度电费缴交与发票开具,逾期未开票将无法参与用电统计,失去奖励资格。

奖励对象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026年一季度工业用电同比增长6%及以上的制造业企业;石油、化工、水泥、玻璃、冶炼等重点行业企业,需满足2025年度能效不超限额要求。同时,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名单、无涉黑涉恶行为方可申报。

奖励标准分两类:2025年一季度有用电开票的企业,按2026年一季度用电同比增量给予每千瓦时最高0.1元奖励;2025年一季度无用电开票的企业,按当期用电量给予每千瓦时最高0.02元奖励。单家企业奖励上限80万元,低于3万元不予安排;钢铁行业企业征收差别电价的用电量不纳入奖励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