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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陈庆耀不慎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坐落地址:南安县溪美镇新华街五柱巷21号,证号:南证房溪字第930390号、南证国用(90)字第000141号。

特此声明作废。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