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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山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土地纠纷

    本报讯(记者黄睿超通讯员吴自然)日前,诗山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土地纠纷。

    原来,2011年6月,梁某在黄某的屋后交界处砌一个涵洞时,双方协议该涵洞为共同排水。然而,今年1月,梁某在该涵洞砼板上砌筑围墙,村调委会要求梁某将该围墙拆除,梁某故意留下三层砖。

    “梁某还让我们要在距离他家砖墙10厘米外,方可起基砌墙。”黄某说,我们要求梁某履行村委会意见,拆除剩余三层砖墙。梁某为了邻居和睦,口头答应拆除,但其妻一气之下,以自残的方式抗拒拆除剩余三层砖墙。

    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黄某找到司法所寻求帮助。司法所联合镇村调解员进行现场勘察,发现双方争执的点在于要为自家房屋建设作准备。

    为开导双方,诗山司法所讲解了邻里关系的重要性,并引用了“六尺巷”的典故。双方终于打开心结,最终达成共识:黄某新砌围墙紧贴梁某围墙,无须距离10厘米,但日后若申请搭盖,板面水应引流至地下,不得倾泻至水涵板。梁某的三层砖残墙可保留,但须用水泥砂浆抹平。